我和弟弟出生的時候,我五斤八兩,他四斤二兩。
中間差了整整一斤六兩。
當年護士隨口一句“在肚子裏難免會搶營養”。
讓我媽徹底給我定了罪。
認定是我這個姐姐在娘胎裏把弟弟的口糧剝了個幹淨。
這一六兩,讓我背負了二十年的原罪。
吃飯時,我媽會把整盤紅燒肉端到弟弟麵前:
“你生下來就搶他的肉,害他體弱多病,你多吃青菜。”
而她口中那個體弱多病的弟弟,十八歲就胖到了快兩百斤。
而我,因為長期營養不良,常年隻有八十斤。
“你是姐姐,你娘胎裏欠他的,咱們一家人怎麼補償他都不為過。”
這是我從小聽到大的話。
所以,我拚命考上大學的學費。
被他們拿去給弟弟買了最新款的電腦。
我熬夜加班攢下的救命手術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