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哥溺水的第二天,我爸把我的馬尾剪成了寸頭
"以後你就是周晟,不是周晚。"
七歲,我被送進了哥哥生前就讀的男子足球隊。
教練看我瘦得跟根豆芽似的,說收不了。
爸爸一腳踹在我小腿上:"跑,給教練看看。"
我跑了八百米,吐了三回,教練才勉強點頭。
每次比賽受傷,爸從來不問疼不疼。
他隻會翻出哥哥的獎杯,擺在我床頭。
"你哥八歲就拿了區冠軍,你呢?"
十三歲,我來了月經,血順著短褲淌到球襪上。
隊友嚇壞了,教練要打120。
爸爸衝進更衣室,把我帶走。
我以為他終於認清了我是個女孩。
可是當晚,他就把我拉去城郊的黑診所。
雄性激素,每周往大腿上打一針。
我的月經停了,嗓子變粗,骨頭裂開似的疼,心跳一直在一百二上下。
"以後每個月都打,打到你不會再流血為止。"
媽在門口聽見了,蹲在地上哭。
她沒攔,隻是對我說了句:
"晚晚,媽對不起你。"
隻是對不起,但是卻繼續放任。
看著自己不男不女的模樣,我突然想知道一件事。
我哥當年到底是意外溺水,
還是他也在水裏選擇了不掙紮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