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槐溪縣搬新家,有個老規矩。
舊房熄火前,要留下最後一簇灶火,捧進新門。
老人說,火不斷,家就不會散。
搬新房那天,是我捧的火盆。
我一路捧到十八樓,手心燙出水泡,也沒敢鬆一下。
進門後,弟弟女朋友最先跑向朝南的主臥。
“阿姨,這大主臥直接給我們做婚房唄,多氣派!”
媽媽笑著點頭。
“那當然,早給你們兩口子備好了。”
爸爸指著旁邊的小房間。
“旁邊這間搞成嬰兒房,以後抱大孫子也方便!”
他們說完,開始商量窗簾和嬰兒床放在哪裏。
我把火盆放在廚房,站了一會兒。
“那我的房間呢?”
媽媽愣了一下。
像是從來沒考慮過這個問題。
“你在市裏上班又不沾家,還要什麼房間浪費地方?”
“外頭不是有大沙發嗎