五歲那年爸媽破產,帶我借住到舅舅家的大別墅裏。
爸媽總教育我要懂事,要討好表姐,舅舅舅媽才不會趕我們離開。
於是我收起了任性,頭低進泥裏,變成了討好型人格。
表姐頤指氣使叫我住進雜物間,我一住就是十幾年,每天小跑著跟在接送她上學的車後,毫無怨言。
表姐在學校裏說我是保姆的孩子讓同學孤立我,我也隻會賠笑,繼續當她的小跟班,等她扔給我吃剩的盒飯。
表姐想要我的作文去參加比賽,我拱手相讓,為了照顧她的情緒,考試的時候都故意答錯題,不敢比她成績更高。
直到高考後,爸媽送給我一部二手手機,我感動得想把自己一點點攢下的三千塊拿給他們,卻意外聽見媽媽和爸爸在電話裏吵架。
“咱們沒破產的事真的要一直瞞著清清?這對清清是不是太不公平了?”
“可是月月爸媽坐牢了,就囑咐我照顧好月月,你要我怎麼辦?清清這麼些年都過來了,再委屈委屈她吧!”
“反正等以後,咱們的財產都是她的,她那麼懂事,一定會理解我們的。”
我失魂落魄下樓,撞見表姐拿著最新的蘋果四件套炫耀。
“我報考了軍校,爸媽給我寄了這些當獎勵,聽說你的禮物是我扔掉的破手機?”
我看著打扮得光鮮亮麗的她,突然就有種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