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輩子,我們全家死於年夜飯的一場"食物中毒"。
一鍋小雞燉蘑菇,爸媽和奶奶當晚全沒了。
我因為挑食沒吃雞,活了下來。
警方鑒定是野蘑菇有毒,意外,結案。
十歲的我被判給了二叔。
他在葬禮上哭得撕心裂肺,全村都誇他仁義。
後來他順勢接管了我家的果園、魚塘、宅基地。
十八歲成年,我想要收回父母留下的財產,他卻甩來一個賬本,說養我花光了。
三十歲那年,二嬸跟他鬧離婚,撕破臉時喊出一句:
"當年那場食物中毒是怎麼來的?別逼我說出來!"
我如遭雷劈,渾渾噩噩,最後跌河死去。
再睜眼,我回到年夜飯當天早上。
二嬸正拎著一筐蘑菇站在院門口,笑得親熱:
"嫂子,山上剛采的,燉雞最鮮!"
我媽伸手要接。
我一把搶過筐就往外跑,喊得整條村路都聽得見:
"二嬸送蘑菇啦!一筐吃不完,大家都來嘗嘗鮮!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