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前三天,我刷到一條匿名帖子:“未婚妻陪我從擺地攤到身家千萬,現在我想娶白月光,怎麼讓她主動退婚不 分財產?”
帖主說,未婚妻長得醜、沒文化、帶不出手,結婚隻是報恩。
而帖子下麵,帖主自己回複:“其實她已經聽到了風聲,開始查我手機了。我故意把密碼改成白月光的生日,她試了三次都沒解開,氣哭了,真傻。”
我盯著屏幕,手指發抖。
因為發帖人,用的是我丈夫的賬號。
上一世,我拿著手機質問他,他惱羞成怒,說我偷看他隱私。
當晚,他刪光了所有證據。
三天後,他當著全公司的麵說我是跟蹤狂、妄想症,把我趕出了我們一起打拚起來的公司。
我淨身出戶,身無分文,跳了河。
再睜眼,我回到了看到帖子的這天。
這一次,我沒哭,沒鬧,甚至沒截圖。
我隻是安靜地退出帖子,打電話給律師:
“幫我擬一份協議,我要讓他淨身出戶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