林清晏有本手賬,黑色硬皮封麵,從不離身。
她說那是我們的戀愛日記,每一天都有記錄。
我感動了三年,從沒翻過,覺得那是她的私人儀式感。
上周她發燒住院,讓我回家幫她拿換洗衣服。
手賬從她的高定西裝內袋裏滑出來,摔在地上,散開了。
我彎腰去撿,看到掉出來的那頁寫著:
"他喜歡吃芒果千層,下次記得買。"
我芒果過敏。這件事我第一次約會就告訴過她。
我沒忍住,從第一頁開始翻。
第十二頁:陪他去聽了獨立樂隊的現場,他在雨中肆意奔跑的樣子很迷人。
我恐高連天台都不敢上,更不可能在戶外淋雨狂奔。
第八十九頁:今天他親手為我縫製了一個皮夾,灰藍色,手很巧。
我連裁皮刀都沒碰過。
三年的日記,三百多頁,每頁的字跡都很溫柔。
隻是溫柔的對象,和我對不上任何一條。
我把手賬放回她的西裝口袋裏,疊得整整齊齊。
林清晏,你的日記確實寫得用心。
可我不想再替別人活在你的本子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