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十周年,丈夫為了初戀立了本家庭罰款簿。
我讓初戀多等五分鐘,罰款三千。
沒提醒她對海鮮過敏,罰款一萬。
家宴上我反駁她一句,父子倆便停了我一個月的銀行卡。
十歲的兒子記賬,丈夫負責執行。
九十九次下來,這本簿子寫滿了我的罪名。
卻沒記錄初戀摔碎我獎杯、燒掉我母親遺照的惡行。
第一百次,初戀自己從樓梯上滾落。
兒子舉起手機作證:“是媽媽推的,我親眼所見!”
丈夫不查監控,直接將離婚協議拍在我臉上。
“向她下跪道歉,否則淨身出戶。”
我看著躲在他身後得意的兒子,心寒在罰款簿上簽下名字。
“好,我認罰。”
隨後在心裏默念:
“係統,十年之曆劫之期到了,我要收回男主的一切。”
消失十年的係統再次上線。
“好的,我尊貴的主神大人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