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歲那年學遊泳,妹妹搶走了我的救生圈。
我溺水缺氧,右耳永久失聰。
從那以後,我代替她變成了家裏的團寵。
大哥的副駕隻留給我,二哥演唱會第一排永遠是我的名字,三哥收了她的禮物,轉手就扔進垃圾桶。
就連和她有娃娃親的許慕白,也為了我學了整整三年手語。
我一直以為,他們是真的心疼我。
直到顧家上門商議婚事那天,妹妹紅著眼說:
“這些年我什麼都讓給姐姐了,隻有許慕白,我不能再讓了。”
媽媽立刻握住她的手,哽咽著看向我:
“音音,別爭了,她欠你的,早就還清了。”
爸爸沉聲道:“這門婚事,本來就是你妹妹的。”
大哥擰眉:“你已經占了她十年的人生,還不夠嗎?”
二哥低聲說:“她這些年,什麼都沒剩下。”
三哥把戒指放回妹妹麵前:“該還的,總要還。”
最後,許慕白避開我的視線,比著手語:
“我接近你,隻是替她補償你。我想娶的人,一直是她。”
我這才明白,這十年的偏愛,不過是一場演給我看的虧欠。
那天夜裏,我撕了婚約,報名去了最偏遠的山村支教。
從此以後,他們終於可以毫無愧疚地愛她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