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家鄉有個規矩,孩子出生時,父母要當場作一首詩,名字就從詩裏取。
姐姐出生那天,爸媽推敲了整整三個小時,最後取了"清辭"二字。
媽媽說,這兩個字是從"清風徐來辭舊歲,明月初照映華堂"裏挑的。
輪到我出生,爸媽說這破規矩太折騰人,沒必要守。
戶口本上寫了"二丫",家裏第二個丫頭的意思。
我也認了。
直到妹妹出生那晚,爸爸在產房外踱了一百多圈。
他念出那首詩的時候,眼眶都紅了。
"暖陽三冬融白雪,心若星河照九天。"
妹妹的名字叫暖心。
十八歲生日那天,我拿著戶口本找到媽媽,說我也想改個名字。
媽媽頭都沒抬,在廚房切著排骨。
"改什麼改,叫了十幾年了,改了別人還以為你是騙子。"
我說姐姐有詩,妹妹有詩,我也想要一首屬於我的。
爸爸從客廳探出頭,擰著眉毛。
"就你事多,名字是拿來叫的,又不是拿來裱的。"
妹妹在旁邊怯怯地拉我袖子:
"姐,要不把我名字裏的'暖'字給你?"
媽媽一把摟過妹妹,瞪我一眼。
"你別嚇你妹妹,她的名字是我跟你爸精心取的,一個字都不能動。"
我突然就笑了。
原來他們口中的"沒必要",隻是對我沒必要。
二丫這個名字,我不要了。
連帶著這個家,我也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