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983年,我重生在了團長丈夫顧恕遲,違規把寡嫂安排進保密實驗室時。
這一次我沒有像前世般去舉報。
隻因為上輩子,在我舉報後,顧恕遲被裁軍,寡嫂被遊街示眾,羞愧之下帶著孩子跳了湖。
從此我便過上了生不如死的日子,日日被顧恕遲綁在祠堂抽鞭子,被活生生打到流產。
更在十年後,砍掉了我的手腳,扔進了大山深處的狼窩裏。
“賤人,要不是你,我怎麼可能失去雲知,你就該以死賠罪!”
再睜眼,寡嫂正跪在小樓的院子裏暴曬裝可憐:
“清雅,求求你行行好吧,你要是舉報了我,我真的就要活不下去了!”
我站在屋內,根本沒有出門。
“不舉報也行,那你得先把這份放棄家產同意書給簽了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