高考剛結束,爸媽就宣布要按月交“家用”。
房租八百,夥食費五百,水電雜費另算。
為此,媽媽給我找了一份暑假工,早八晚十。
工資勉強夠交家用。
我一直以為,這是為了讓我早點懂事。
直到我發現,同樣要交家用的妹妹,根本不用去打工。
她隻給爸爸捏了捏肩,爸爸就笑著在賬本上劃掉了她的房租。
她隨口抱怨天熱,媽媽便免了她半年的夥食費,還倒貼三千塊讓她去海邊旅遊。
而我在後廚燙出滿手水泡,隻換來賬單上一筆筆冷冰冰的催款。
發工資前一周,我試探性地問媽媽家用能不能寬限幾天,我想攢點大學生活費。
媽媽猛地撂下計算器,滿眼防備:
“剛打幾天工就翅膀硬了,連家裏的賬都敢賴?
“這個月一千三百塊家用,少一分你別想進門!”
“至於你大學的學費申請助學貸款吧,既然不會感恩,也別想著花父母的錢了。”
我沒有反駁,默默把那張省理科狀元專屬的全額獎學金確認單收了回去。
既然在這個家裏,親情是明碼標價的。
那等交齊這最後的一千三百塊,這份親情,我不要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