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女友盛星冉有臉盲症,除了我認不出任何人的臉。
因此每次聚會,她總把我哥們祁洛珩認成各種離譜的人。
周一喊他“食堂打飯大叔”,周三喊他“駕校男教練”,上周直接衝他叫了聲“居委會王哥”。
祁洛珩氣得翻白眼,我替她糾正了不下一百次。
盛星冉每次都撓頭,一臉無辜:
“真分不清,他的臉在我腦子裏就是一團霧。”
我信了七年。
直到祁洛珩二十四歲生日那天,我捧著蛋糕提前去他家布置。
門虛掩著,我側身進去,聽見陽台上有動靜。
盛星冉把祁洛珩抵在落地窗邊,拇指從他眉骨一路滑到下頜。
“這裏有顆小痣的,是你。”
“鼻梁中間微微鼓起來的,是你。”
“左眼雙右眼單的,是你。”
祁洛珩微微低頭,語氣帶點刻意的挑逗:
“那你每次為什麼隻能認出行舟卻認不出我?”
盛星冉仰起頭笑,指腹擦過他下唇:
“因為你很特別啊,我要把所有細節都刻在腦子裏,才敢確認是你。”
“他不一樣,他太普通了,根本不用費心去記。”
蛋糕從我手裏脫落,奶油濺上鞋麵。
原來她記住我,隻是因為忘記我太容易。
既然如此,我就讓你再也不用費心去記。
從今往後,你我不必相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