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考上省狀元那天,爸媽包了二十桌酒席。
主位上坐的是姐姐。
橫幅寫著:恭喜大女兒林念念培養出學霸妹妹!
我在角落吃了碗白米飯,沒人給我夾過一筷子菜。
飯後親戚圍著姐姐敬酒,說她教妹妹有方。
姐姐笑著接過紅包:
"都是我盯著她學的。"
我每天淩晨四點起床刷的五千張卷子,變成了她的功勞。
獎學金八萬,爸媽讓我轉到姐姐賬戶。
"你姐要去法國學設計,錢緊。"
"你反正讀師範,又花不了幾個錢。"
我說我也要交學費。
媽媽筷子一摔:
"養你十八年花了多少?這點錢都舍不得給你姐?"
那天晚上我收拾行李準備去學校報到。
爸爸把我的錄取通知書從抽屜裏翻出來看了看,說了句:
"以後畢業了回來考個編,離你姐近點,她身邊得有人照應。"
我突然明白了,十八年了,我不是女兒。
我是他們給姐姐養的一件嫁妝。
嫁妝送出了門,誰還記得它原來也有自己想去的地方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