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老公口頭禪是:"人脈就是錢脈。"
從他辭職創業那天起,我的東西就不再屬於我。
車庫裏我的代步車,借給了他口中"很重要的張哥"。
我用年終獎買的金手鏈,成了他客戶女兒的生日禮物。
最離譜的一次,他把我家的車位使用權直接讓給了樓上鄰居。
就因為那人在城建局上班。
每次我發火,他都用同一套話術。
"老婆,我這是為了咱們的將來!等公司做大了,這些算什麼?"
離婚協議我打印過三次,他撕過三次。
第三次他在客廳跪了一整夜,額頭磕出了血。
"給我最後一次機會。"
我信了。
直到我懷孕三十六周,孩子臍帶繞頸兩圈,急需剖宮產。
他遞來一份房產抵押合同。
"老婆,林總要求用房子做擔保才肯放款,就是走個流程。"
"林總可是真正的大人脈,搭上他,咱們後半輩子就穩了。"
我盯著他,手按在肚子上。
"你是不是又——"
他溫柔地打斷我,拿起那份手術家屬簽字單。
"老婆,我也是為了你和孩子好。"
"剖宮產要直係家屬簽字,你簽抵押合同,我簽手術單,咱倆誰也別為難誰。"