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媽二婚嫁了個有錢人,我跟著沾光過了兩年好日子。
然後他們飛機失事,沒了。
葬禮上,繼父那邊的親戚一個個,哭得比死了親爹還慘。
但一說到收養我那個異父異母的弟弟,小學二年級的沈硯時,全都啞了火。
“我家已經有兩個孩子了,實在養不起。”
“我身體不好,帶不了小孩。”
“我住外地,不方便。”
我媽那邊的親戚更直接:
“又不是我們家的種,憑什麼讓我們養?”
我站在靈堂裏,看著那個一聲不吭跪在遺像前麵的小男孩,心裏說不上是什麼滋味。
他跟我沒有血緣關係。
我媽嫁過去兩年,我跟他說過的話不超過二十句。
我也不想養他。
我大學還沒畢業,自己都是泥菩薩過江。
收養一個八歲的小孩?
開什麼玩笑。
我轉身準備走。
眼前突然飄過幾行字——
【笑死!女配不知道她弟弟是未來首富吧?】
【這小孩可是未來的反派大佬,智商180,二十歲身家千億,把男主按在地上摩擦那種。】
【可惜現在沒人要他,等女配走了,他就被送去福利院,然後黑化,長大以後把當年拋棄他的親戚一個個整得跪地求饒。】
【女配要是收養了他,以後就是首富的姐姐,住別墅開豪車,爽翻。】
我回頭看了一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