父母離婚時,爸爸答應每個月來看我兩次。
可六年來,他一次次失約。
隻有入隊儀式、親子運動會和十歲成長禮,我才敢問他能不能來。
他偶爾答應,最後卻總說:“生活費已經轉了,別拿這些小事煩我。”
小學畢業前,媽媽去世了。
老師說,畢業證要由家長親手頒發。我用媽媽留下的手機給爸爸發短信:
【爸爸,媽媽來不了了,你能來嗎?】
不到一分鐘,他打來電話。
“你媽媽又想拿孩子逼我?我答應了陪念念演出。你十一歲了,別總和妹妹爭。”
我攥緊邀請函:“媽媽已經......”
他直接掛斷。
他不知道,媽媽三個月前查出胃癌晚期,十二天前因多器官衰竭去世。
從病危到下葬,醫院和鄰居給他打過十幾次電話,他一次也沒接。
這場畢業典禮,是我最後一次等他。
可典禮結束後,我還是要去找他。
因為媽媽死後,他成了我唯一的法定監護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