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喜歡養魚,真的魚。
可自從新的鄰居搬過來後,我買魚再也不敢往家裏郵寄了。
之前七萬八買的過背金龍魚,剛被物業送到家門口就消失了。
查了監控懷疑是對門拿的,可他家不承認。
當天晚上,他們家門縫就傳出來魚湯的香味。
第二次,是兩條黑白魟(hong)魚,價值六萬。
又是剛到門口就消失了。
那之後我買魚都要求放在快遞驛站,自取。
可今天我收到了快遞簽收的消息,連忙問物業,他們說已經送到家門口了。
我立刻趕回家,門口果然空空如也。
這時,一個朋友發來消息:
【給你找了兩條皇冠狗頭,一條五十七厘米,一條六十厘米的,夠意思吧。】
完了,這可是劇毒的河豚啊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