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們家是十裏八鄉最和諧的模範家庭。
因為爸媽對四個孩子向來一碗水端平。
大哥想吃排骨,媽媽不會讓二姐少吃,而是把三妹碗裏的肉全夾給他。
弟弟要買新球鞋,爸爸不會克扣大哥的零花錢,而是讓三妹把攢了兩年的壓歲錢交出來。
家裏錢不夠花了,他們不會委屈任何一個兒子女兒,隻會默契地看向老三。
而倒黴的是,我是那個老三。
所以我病了。
發現我手臂上的疤痕時,媽媽滿眼嫌惡:“小小年紀,裝什麼憂鬱。”
我幹著家裏最多的活,挨著最毒的罵,在一個冬天被鎖在零下十五度的陽台上。
後來我也終於想通了。
既然他們需要的是一個祭品,那我就親手砸碎這座吃人的祭壇。
在一個陽光刺眼的午後,我背著隻裝了幾件舊衣服的書包頭也不回地走了。
火車開動的時候,我刪掉了全家人的聯係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