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裏的卡都在丈夫手裏,為了六一能帶女兒出遊,我求了他半個月,他隻說項目太忙,不肯請假。
出遊的前一天女兒高燒,我刷到他的朋友圈——他帶著小叔子女兒在迪士尼玩得正歡,機票酒店全包,曬出的賬單眼花繚亂。
而我抱著燒得滾燙的女兒,連掛水的錢都是臨時借的。
我沒哭鬧,連夜查了他的銀行流水和轉賬記錄,全部存證。
然後,我把他所有的證件都鎖進了公司的保險櫃。
我知道,他常年和小叔子合夥做外貿生意,下個月要一起出國,這次,他走不了了。
果然,出發前三天他發現自己證件全無,到處找也找不到。
我隻說了一句:“六一那天,我在民政局門口等你,不來後果自負。”
六一節當天,他果然從鄰市匆忙趕回,一下車就找到民政局門口,
“你鬧夠了沒有?”他氣急敗壞。
我拿出擬好的財產分割協議,聲音很輕:
“你小叔子買房借的那二十萬,是你趁我媽做手術時偷偷轉走的吧。”
他臉色慘白,猛地伸手要搶我手機。
我退後一步看著他,按下發送鍵——