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個疑心病很重的人。
總是隨時隨地的發難盤問老公。
第一次,我問他為什麼手機殼掛了愛心型拚豆吊墜。
從來不聯係我的小姑子主動發圖認領。
“嫂子,你別誤會,這是我和室友一起拚的,覺得好看就送給我哥了。”
第二次,我問他公文包裏怎麼會有一雙未拆封的絲襪。
不識字的婆婆,笨拙地在家族群發語音並艾特我。
“兒媳婦,我和你蘭阿姨組了個廣場舞隊,這絲襪是我托她買的,小瑞下班剛好經過菜鳥驛站,順手就替我取了。”
無論我懷疑什麼,發現什麼,總會有人站出來認領。
......
直到第九十九次,我在車座底下摸到一支紀梵希口紅。
“是誰的,我從來不塗裸色。”
宗瑞神色淡然,撥通了閨蜜卓婷婷的電話。
“哎呀,我說咱們聚餐結束之後找不到呢,原來是落你們車上了,不過霜霜你也真是,整天疑神疑鬼,你也不想想,自己是二本畢業的普通社畜,能找到清北留校任教的老公簡直就是燒了高香。”
“你可別把他惹煩作跑了,又來找我哭訴。”
電話掛斷,我心底最後一絲希望蕩然無存,看著眼前的男人,平靜的遞交了離婚申請。
因為,剛才那場測試,本就是我故意留下的口紅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