和周嶼一起考進大學後,他提出戀愛AA。
“咱們花的都是父母的錢,節儉一點。等工作了,我再好好補償你。”
十八塊的食堂套餐,我們一人九塊。
下雨打車,他先送我回宿舍,車費也要收一半。
偶爾用兼職工資請我喝奶茶,他會笑著說:
“這個不AA,是我自己賺的。”
我一直以為,他清醒又體麵,值得托付。
直到我在閨蜜薑柔的朋友圈裏,看見一張轉賬截圖。
周嶼每月固定給她一千五,備注是:
【生活費,別省著花。】
薑柔想學舞蹈,他交了全年學費;薑柔手機摔壞,他當天就買了最新款。
錢不夠,他甚至騙父母說要交競賽費、買專業資料。
可昨天我發燒,他替我買了盒二十三塊的退燒藥,還提醒我轉十一塊五。
原來,他不是不舍得花父母的錢。
隻是不舍得花在我身上。
那晚,我將兩年的賬一筆筆算清,轉給他最後三十二塊。
【電影票已還。】
【這場隻對我AA的戀愛,我不談了。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