每年過年,姥姥都會給我和妹妹一人一個大紅包。
媽媽讓妹妹自己收好,想買什麼買什麼。
到我這就會變成:“小孩子拿這麼多錢幹嘛,我幫你存著。”
後來我鼓起勇氣問:
“媽,我那些壓歲錢能取出來嗎?我想買個精致點的本子。”
媽媽翻了個白眼:
“什麼壓歲錢?你吃的喝的穿的用的不都是錢?早花完了。”
“再說了,你妹妹有那麼多不要的廢紙,夠你寫了,我賺錢不容易,你省著點花!”
可當晚妹妹用自己的紅包就買了個平板電腦。
媽媽卻誇她選的平板顏色很好看。
我很識趣,沒有再提過。
後來姥姥在去世之前偷偷給我塞了一個信封,裏麵是兩萬三千塊。
可媽媽在姥姥咽氣後,馬上就搶走了。
“錢我先收著,辦喪事要用,這麼多錢你拿著再丟了。”
我知道,這錢不會回來了
還好,姥姥把信封遞給我的時候,我就抽出了五張。
五百塊不多,但再加五十,就夠一張去南方的硬座車票錢。
媽媽,姥姥留給我的兩萬三,我不要了。
就當還您這十八年的養育之恩。
但這五百塊,是姥姥最後塞進我手心的溫度。
我要用它,走出這個家,走得遠遠的。
攢夠剩下的五十後,我就隻是姥姥的外孫女,不再是您的女兒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