結婚五周年那天,我撞破了妻子和養弟的奸情。
爭執中,我失手將他推下樓。
他當場沒了心跳。
妻子在靈堂前哭到吐血,當夜吞藥殉情。
而我,被判了七年。
獄中,我夜夜夢見他們七竅流血來索命。
第三次割腕被救回後,同監舍的老人死死按住我:
“既然死不了,就去磕長頭吧,一步一步把欠的命還給他們。”
減刑出獄那天,我直奔西藏。
兩年零四個月,我從川藏線一路磕到了布達拉宮。
額頭的血肉爛了又結痂,十個指甲生生磨禿了六個。
我以為,這輩子的罪孽總算快還清了。
直到我在布達拉宮廣場,撞見了本該死在七年前的妻子和養弟。
我的親生父母正舉著手機,滿臉慈愛地幫他們拍著合照。
我如遭雷擊,撐著殘破的身軀走過去。
我媽看見我的瞬間,臉上的笑容徹底凍結:
“你......你怎麼提前出來了?”
看著我的慘狀,她眼裏沒有半分心疼,而是下意識將養弟護在身後。
“既然你都碰見了,我也直說吧,當年你其實沒殺人。”
“要不是你要死要活的,我們也不至於出此下策。”
“你弟弟是真心喜歡她,你就體麵地退出,成全他們吧。”
高原的陽光白得刺眼。
我低頭看著自己深可見骨的掌心,荒唐地笑出了聲。
兩年零四個月,兩千公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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