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房喬遷,女友沒有迎我爸媽進門。
而是拿出了五十八份《訪客承諾書》。
每一份,都標著著我家親戚的名字。
第一條,未經戶主許可,不得進入小區。
第二條,不得在婚房留宿。
第三條,不得攜帶土特產、醃菜等有異味物品進門。
第四條,離開前必須接受隨身物品檢查。
“每個人都得簽。”
“不簽就別進門。”
女友的男助理周澤笑了。
“阿姨,您別多想。”
“上個月您來幫忙收拾房子,蘇晚放在臥室裏的鑽石手鏈就丟了。”
“家裏又沒有外人.......”
他說到這裏,故意停了一下。
我媽拎著土雞蛋的手一僵,衝親戚們笑笑:
“簽吧。”
“別因為這點事,讓小晚不高興。”
我爸拿起筆,臉色一點點漲紅。
我伸手抽走承諾書,當著滿屋賓客,撕成了兩半。
女友臉色一沉。
“你鬧什麼?”
我打開房產交易軟件,把手機放到她麵前。
“房子我賣了,現在需要簽承諾書的是你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