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是個配得感極高的人。
五歲在村裏吃百家飯,別的孤兒搶剩饅頭,我端著碗敲開村長家的門:
"今天想吃紅燒肉,多燉一會兒,我不吃硬的。"
七歲上學,同學都搶前排座位,我直接坐上了老師的椅子。
"全班就這把椅子帶軟墊,配我。"
十八歲認親回家,爸媽把我安排進雜物間,
說主臥次臥都給了妹妹林婉。
我轉身上了三樓,直接推開最大的套房躺下:
"這間大還朝南,配我。"
媽媽臉色一沉:"這是你爸的書房!"
我翻了個身:"那讓他搬走。"
當晚,林婉哭著把爸媽哥哥叫到客廳,手裏捧著一隻空首飾盒:
"媽媽,你送我的那條十萬塊的項鏈不見了......"
"我不想冤枉姐姐,但她剛來就什麼都想占......"
哥哥當場變了臉,抬腳衝上三樓踹開我的門:
"窮瘋了吧?十萬塊的東西就把你饞成這樣?"
我反手掏出頂配監控,指著屏幕上林婉的身影:
"這種檔次的首飾,下次別往我的愛馬仕裏塞,我嫌掉價。"
林婉臉上的淚僵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