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往三年,鄧野塵隻去一家麵館吃麵。
老城區巷子盡頭的蒼蠅館子,四張桌,沒掛招牌。
他每次隻坐最裏麵靠牆那個位子,有人占了,他站著等也不換。
我帶他試過連鎖的、網紅的、朋友推薦的,他咽兩口就擱筷。
"那家味道不一樣。"問什麼都是這句。
三年了,我以為他嘴刁,認準了一碗湯底。
上個月那條巷子拆遷,麵館關門。
老板娘搬東西的時候,從牆上取拍立得照片。
最裏麵那個座位的牆壁上,釘著一張。
照片裏鄧野塵瘦很多,旁邊是個短發女孩,兩個人舉著筷子對鏡頭笑。
照片白框上有行手寫的字:
"這是我們的座位,以後每次來都隻準坐這裏。"
字跡不是他的。
拍立得右下角印著日期:2018.11.20。
那年冬天,我剛從老家坐了十八個小時硬座來這座城市找工作。
他守了三年的不是那碗麵,是牆上一個人替他占好的位子。
老板娘問他:"這張照片帶走不?"
他沉默了幾秒:"釘回去吧。"
我站在店門口,聽清這四個字,恍惚之間明白了所有。
一張舊照片他都舍不得揭下來,我憑什麼讓他把心騰出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