老公季霖對前上司的女兒孟漾比對我這個妻子上心得多。
理由是前上司對他有知遇之恩,人走了,閨女不能沒人管。
孟漾二十三歲,喊他哥哥時聲音嗲嗲的。
她出國學費不夠,他掏空了我們的裝修款:
"房子晚兩年裝也行。"
她回國找不到工作,他讓我把助理的位子騰出來:
"你能力強,去哪都行,漾漾不一樣,她脆弱。"
她談戀愛被甩,他搬去同住一個月,說隻是安慰。
上周孟漾想開咖啡店,預算二十萬。
季霖把我姥姥治病的錢翻出來:
"先借這個,回頭補上。"
我說姥姥的病不能拖。
他歎了口氣,像哄不懂事的小孩:
"漾漾的店下個月就要簽約了,而且就算不交錢,我兄弟也會治。"
"你要是不同意,我就不讓我兄弟給你姥姥用最好的藥了。"
主治醫生是他好兄弟,我隻能妥協。
我求他兄弟先治,錢之後補上。
他說醫院有規定,拒絕了我。
姥姥就這樣死在我麵前。
他卻發消息讓我去孟漾店裏幫忙。
我渾身止不住發抖。
我去不了她店裏,我要送姥姥去火葬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