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幫離異帶娃的鄰居接了三年娃,純義務沒報酬。
直到今天淩晨,她兒子突然渾身起紅疹,上吐下瀉,她上門問我要二十萬賠償。
"你給我兒子吃了什麼?你自己生不出兒子就想毒死我的兒子?"
"沒有二十萬,這事沒完!"
我還沒來得及說話,她已經報了警,還把照片發到了業主群。
我看著群裏此起彼伏的罵聲,忽然想起三年前她因為過勞暈倒進了醫院,沒去幼兒園接孩子。
我看孩子哭得可憐,順手把他接回了我家,喂了頓熱飯。
第二天她就紅著眼眶堵在我家門口,拉著我的手求我幫她。
我心一軟就點了頭,三年來風雨無阻,甚至還管一頓晚飯。
我看著她揮舞著手上那張檢測報告,揚言不賠就讓我身敗名裂。
可她兒子今天根本沒在我家吃飯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