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八歲生日這天,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到派出所改名字。
工作人員問:“三歲時改過一次,這次為什麼?”
我指了指姓名欄——
姐姐林詩,弟弟林朗。
而我,出生時叫林招娣。
三歲那年弟弟來了,我媽說任務完成,順手把我改成林多餘。
曾經,我提過想改名字。
可爸爸卻說:“一個姑娘家,叫啥不都一樣。”
媽媽也附和:“別折騰了,改了也不會山雞變鳳凰。”
連姐姐和弟弟都在一邊調侃:“這有什麼好喊冤的,你本來就很多餘。”
直到我收到了京北醫科大的錄取通知書,才發現自己並不像他們說的那麼沒用。
於是我說。
“要上大學了,想有個新的開始。”
她遞給我一張申請表:“10個工作日生效。”
從今往後,我隻做自己的主角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