同事聚餐,我隨口說了一句“下班得回去給男朋友做飯”,對麵的女領導當場翻了個白眼。
“都什麼年代了還當舔狗?你爸媽知道你這麼卑微嗎?”
我解釋說隻是順路買菜,順手做頓飯而已,沒什麼大不了的。
沒想到她直接摔了筷子:“你一個月工資八千,給他買菜做飯還要AA房租?你是不是腦子有病?”
“看看我老公,年入百萬,家裏請了保姆,我從來不進廚房。女人得把自己當回事,別活得像個免費保姆。”
我笑了笑沒吭聲。
她不知道,我男朋友是這家公司最大的股東。
而她每天在辦公室吹噓的老公,不過是我男朋友手下連名字都叫不上的項目經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