被認回家的第二年,養妹在樓梯上打了蠟。
我從二樓摔下,留下了終身殘疾。
爸媽報了警,又當眾撕了收養協議,把她送走。
媽媽說:“爸媽以後隻疼你一個。”
五年後,我的訂婚宴上,喝多了的表姑拉著我笑:
“你媽心真大,兩個女兒的嫁妝一人一套房,一碗水端得平。”
我笑容僵在臉上。
追問之下才知道,養妹根本沒走遠。
她在鄰市讀大學,學費是我爸打的。
她每年過生日,我媽都借口出差,坐三小時高鐵去陪她。
連我未婚夫,都被我哥拉去參加過她的畢業禮。
全家隻瞞著我一個人。
表姑還在絮叨:“都是女兒,總不能真不管吧?”
我低頭看著自己再也踮不起來的腳尖。
摘下了訂婚戒指。
他們端平的那碗水,從來沒有我的份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