查出腎癌後,我第一件事不是去醫院治療,而是搶過媽媽的手機,翻出她相冊裏的照片:
“媽,這是我四歲那年,你帶我去冰島上看極光,說點點是你一輩子的寶貝,你真的不記得了嗎?”
媽媽愣了一下,隨即大怒:
“胡說八道!這女孩明明是香香!就算我們出車禍失了憶,難道連女兒都會認錯嗎?”
我轉頭拿出一張泛黃的紙:
“爸爸,這是當年我得腎病的病例,你們發瘋一樣給我全國找腎源,也不記得了嗎?”
爸爸一把撕掉病例:“少造假糊弄我,我們是看在你給香香捐了腎的麵子上,才收你一個孤兒為養女!再不安分,就給我滾出韓家!”
看著他們嫌惡的模樣,我如釋重負地笑了。
反正我也要死了。
比起讓他們承受喪女之痛。
我寧願讓他們一直認