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婚三年,丈夫從未碰過我一根手指。
他亦有白月光,是恩師遺孤,一個總愛在深夜給他打電話哭訴的柔弱菟絲花。
婚禮當天,她割腕自殺,他連新郎胸花都沒摘就揚長而去。
所有人都笑我盛書意是資本聯姻的犧牲品,是盛家賣出去換錢的漂亮花瓶。
我不在意。
養男人不如搞錢。
這種各取所需、互不幹涉的婚姻,簡直爽翻了天。
直到我作為監察總監,被他派去北非那個戰火紛飛的“赤焰基地”查賬。
漫天黃沙裏,我看著他渾身是血地衝進火海,隻為搶救一塊核心技術硬盤,把能源命脈從海外巨頭手裏搶回祖國。
可回國後,我親手把他送進了地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