打掃房間時,我無意發現爸媽擬的遺囑草稿。
現住房和一半存款歸我姐。
老宅和另一半存款歸小弟。
甚至連養了十年的金毛都有一筆小狗基金。
留給以後照顧它的新主人。
這份遺囑麵麵俱到。
唯獨沒提到我的名字。
當晚,爸爸讓我聯係律師公證。
我實在沒忍住,問他:
“你們的遺囑裏......為什麼沒我?”
我爸氣得滿臉通紅。
反手甩了我一耳光。
“你老子還沒死呢,你就開始惦記起我的錢了,畜生!”
“你那份我給你姐了,如果不是因為你把安眠藥當糖給小安吃,她能變成弱智嗎?你這輩子都欠家裏的!”
摸著發腫的臉,我沒再說話。
我沒告訴他們,其實我早就知道。
當年根本不是我把安眠藥喂給姐姐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