拿到離婚證的第三天,前夫秦川突然要跟我複婚。
明明之前每一次開庭,他都恨不得立刻跟我撇清關係。
他罵我瘋,當著全家人的麵把我的東西從窗戶扔下去。
甚至還擋在女秘書方瑤身前,說我給她提鞋都不配。
他應該巴不得此生再也不見我的。
可他卻捧著花,每天堵在我公司樓下。
還隔一小時發條消息,口口聲聲說最愛的還是我。
可我隻覺得荒唐。
直到我又一次把他電話拉黑後,他才紅著眼說了實話。
“我重生了。”
我挑眉:“所以?”
“上輩子離婚後,你把方瑤的臉劃了七十二刀。”
他盯著我,眼底全是絕望。
“你太瘋了,我不敢讓你離開我的視線。”
“複婚吧,什麼條件我都答應。”
一句什麼條件都答應,讓我苦笑出聲。
原來他不是回頭了,是怕了,妥協了。
可我依舊點頭複婚了。
因為我也重生了。
上輩子離婚後,我窮得連房租都交不起,最後在出租屋裏潦草病死。
重來一次,既然他什麼條件都答應,那就別怪我獅子大開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