七歲那年妹妹在商場走丟,爸爸媽媽和哥哥指著我的鼻子罵:
"你如果不鬆手,星星就不會丟。"
第二天,我的名字就從戶口本上消失了:
“從今天開始,你就是簡允星。”
奇怪的是,自從我變成了"簡允星",他們突然對我好了起來。
媽媽給我買新裙子,爸爸帶我去遊樂場,哥哥會在放學時牽我的手。
我第一次被全家人捧在手心裏。
我想如果我更聽話一點,他們會不會真的愛我。
直到今天,警察敲開門,把妹妹送了回來。
她被一對開餐館的夫妻養大,臉頰圓圓的,笑起來有酒窩。
全家人一起衝到玄關圍著她,沒有人回頭看我。
當天晚上,媽媽把我的床鋪搬到雜物間。
爸爸從門鎖係統裏刪了我的指紋,錄上了妹妹的。
哥哥小心翼翼地抱住妹妹,邊笑邊流眼淚:
"我們一家四口終於團聚了。"
從頭到尾,沒有一個人跟我說過一句話。
我突然發現,十一年了,這個家裏連一件屬於我的東西都沒有。
那我是不是,也該從這裏消失了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