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的未婚夫是個極度較真的“紀律委員”。
僅僅因為路邊的流浪狗對他叫了一聲,他就買來毒藥把整條街的流浪狗都毒死,說是為了城市市容。
朋友聚會開了個玩笑,他錄音存證,要去起訴朋友侵犯名譽權,搞得所有人都不敢跟他說話。
我小心翼翼地提醒他別太過了,他卻義正言辭:“親愛的,法律是底線,誰也不能觸碰。”
結婚前夕,我隻是把公司發的過節費多領了一份。
他二話不說就把我舉報到了紀委,甚至在我被帶走調查時,還在旁邊錄像說是為了警示後人。
看著他那張寫滿“正義”的臉。
他不知道,他引以為傲的那份名校錄取通知書,是我爸花了五百萬找人頂替才拿到的。
而那個被頂替的孩子,已經跳樓自殺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