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一世,小姑子失業在家,婆婆哭著求我給她個工作。
“薇薇,琳琳都失業三個月了,讓她來你這上個班,招人用自己人更放心。”
我心一軟,答應讓她負責後廚。
結果宋琳接手後,用廉價毒肉打折牟利,造成三名顧客食物中毒死亡
事發後,婆婆對外宣稱:“這是我兒媳婦林薇的店,有毒食材都是她買的!”
宋琳拿出我給她的轉賬清單,反咬一口:
“我隻是個打工的,一切都是林薇授意的!她是法人,她才是主謀!”
最終,店麵倒閉,我被判十年有期徒刑。
老公逼我簽字離婚協議,讓我淨身出戶。
我爸氣得腦溢血,我媽受不了打擊,含恨離世。
再睜眼。
婆婆正坐在我對麵,眼眶通紅:
“薇薇,你就讓琳琳去試試吧......”
我冷笑說。
“媽,店都賣了,試什麼試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