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從小就嘴毒人又欠。
上幼兒園第一天我就被找家長,原因是我一直在別的小朋友耳邊說不你爸媽不要你嘍。
等老師挨個哄完已經到了午飯時間,我一句還是媽媽做的飯香再次點燃全班哭聲。
放學時,老師的臉已經累到蠟黃。
長大後我覺醒了良知,不幹那麼缺德的事,但隻是要動嘴的地方從不饒人。
於是我把陣地轉移到了王者峽穀,對愛叫的菜狗重拳出擊,並俘獲了一位野王的芳心。
他當場開出條件長期雇我罵人,2000一天,如果需要出差罵,包我機酒。
但凡猶豫一秒鐘就是我對錢的不尊重,於是我們展開了深度合作。
直到合作的第六個月,他讓我出差去線下幫他開戰。
我看著他給我定好的五星級酒店總統套房,欣然應允。
沒想到我剛拿到房卡,還沒來得及上樓,就被一個女人攔住。
她上下打量我,眼神輕蔑:“你就是傅辰軒包養的小金絲雀吧?”
傅辰軒,好耳熟,哦,好像是我老板。
但是金絲雀,我嗎?
我好歹算個不鏽鋼絲大鴕鳥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