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了逼我簽下和離書,太子將我顧家一百零八口人押入地牢。
我跪了三天三夜,他沒來看過一眼。
第四天,我簽了字。
可墨跡未幹,他又派人來收走了。
我以為他改了主意。
內侍卻說:
“殿下吩咐了,娘娘安心住在毓華殿便是。”
我不懂。
要殺要剮,給個痛快。
為何簽了又收,關了又留?
我去書房跪著求他給句話。
他正翻看文書,頭也不抬。
“顧家的人,孤已經放了。”
我渾身發抖,連聲謝恩。
他擱下筆,終於看我。
“謝的不該是孤,是阿鈺。”
“她有了身孕,府上的相士說,孩子降世前百日,要廣施恩德。”
“你那一百零八個族人的命,算孤給她腹中骨肉積的第一筆功德。”
我跪在青磚地上,忽然就笑出了聲。
三天三夜換來的不是他回心轉意。
是那個女人恰好需要一樁善舉。
“那若她不曾有孕呢?”
他沒答。
不必答了,我顧家的命,本就不在他的賬上。
我站起來,膝蓋已經跪得沒了知覺。
這座宮城,我一刻也不想多留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