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婆留給我的老洋房,被遠房表弟掛上“民國凶宅實景拍攝”的招牌,租給劇組當鬼屋。
我到的時候,院子裏靈堂布景搭得比真喪事還真。
表弟正數著租金,見我來了,嬉皮笑臉抽出幾張:
“反正空著也是空著,給你分點,別嫌少。”
我爸站在他旁邊歎了口氣,跟著幫腔:“一家人,別為個房子傷和氣。”
我沒接錢。
視線落在地板上——那些釘入實木的窟窿密密麻麻,是劇組搭架留下的,也是外婆生前最喜歡的花紋。
她臨終前反複摩挲產權證封皮,叮囑我:“這房子不能亂動。”
我把那份叮囑攥在手心,轉身走向院角的配電箱,一把拉下總閘。
表弟的笑容僵在臉上,對上導演從監視器後驚跳起來,我笑了笑:
“忘了告訴你們,它不隻是一個老洋房——是文物暫保單位。私改結構,要坐牢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