地府還陽處有個不成文的規定:
隻要陽世的母親願意真心看你一眼,死魂就能重返人間。
出車禍那天,我被卡在變形的車廂裏,給她打了三個電話,全被掛斷。
我在 ICU 插著管子熬了三天,心跳驟停,她沒來看過一眼。
別的鬼魂都有親人哭喊著招魂。
隻有我,孤零零地看著孽鏡台裏的畫麵。
全家圍著我妹在笑,我媽切著蛋糕:
「還是小女兒貼心,不像那個白眼狼,都不知道死哪裏去了。」
母親這時候的眼神閃躲。
直到鬼差憐憫地遞給我一份生死簿的判詞。
【車禍當場,母親路過圍觀,瞥見女兒帶血的外套,迅速移開視線並拉黑號碼。】
原來,不是我命短,是這個家,從來就沒打算讓我活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