入職第三天,閨蜜林念把一份八十萬的報廢清單塞進我手裏:
"姐妹,這批貨是你簽收的,係統裏寫著你的工號。"
我愣住了。
猛然想起入職那天她"好心"幫我熟悉係統,讓我練習簽了十幾次名。
原來是盜用我的簽名,讓我背鍋。
林念見我不說話,又往前遞了一步。
"周一裴總回來會查賬,到時候你就說是自己操作失誤,主動賠償。"
"放心,公司不會起訴你,頂多讓你分期還個十年八年。"
林念眼底閃過一絲得意。
我看著那份清單,隻覺得可笑。
她不知道,她口中的裴總是我上一月剛奔現的網戀對象。
她以為自己是獵人,其實連獵場都是我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