成為植物人的第三年,南絮醒了。
可她醒來的第一件事,就是跟照顧她三年,不離不棄的丈夫蔣聞野離婚。
病房內,她撥通報警電話,“警察同誌,我要舉報,我懷疑有人在我昏迷期間,非法移植了我身體裏的器官。”
“我有證據,那個人是......沈心。”
......
警察局裏。
南絮冷靜地坐在候審室,蔣聞野正在審訊室內接受盤問,沈心則靠在他懷裏哭哭啼啼,否認自己做過的事。
工作人員讓他們私下調解,南絮拒絕私了,堅持不撤案要告沈心;
可沒想到蔣聞野私下去撤了案,表明一切是誤會!
再次提交訴訟的路上,南絮被堵在門口。
蔣聞野眉心微蹙,語氣不耐煩:
“南絮,心心身體不好,你的腎源剛好跟她適配;隻是少了個腎,大不了就當我花錢買的?”
“你鬧過了,是不是該消氣?難不成真要心心坐牢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