上班第一天,為了能有個舒適的工位。
我花了兩萬多,買了一把人體工學椅,還有一個咖啡機。
誰知被行政主管批評:“你是來上班的,還是來度假的?!”
她當著一群同事的麵,把我批得狗血淋頭。
“這裏是公司,是拚搏奮鬥的地方,不是給你這種嬌生慣養的小姐開茶話會的!”
我不卑不亢的說道:“公司員工手冊上並沒有規定員工不能自帶辦公椅。”
“而且我也並沒有占用公共空間。”
等過幾天,我再去上班,卻發現我的椅子變成了她的私有物。
我的咖啡機也變成了共用。
她還一副為民除害的模樣,理直氣壯的跟我說:
“公司不是你家!到了這裏就得守規矩!這些東西放在公司,那就是公司公共環境的一部分,我有權處置!”
我怒極反笑,當著眾人的麵,就打了110。
作威作福習慣了是吧,那就跟警察去解釋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