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洗魂婆”說,走失十年才找回來的弟弟受了驚嚇,丟了魂。
需要用我的記憶作燈油。
熬滿七七四十九天,才能給他安神。
第一次抽記憶,我忘了自己對海鮮過敏,吃下大姐夾給我的蝦,休克進了ICU。
爸媽在隔壁病房陪弟弟看動畫片,嫌我急救的儀器聲太吵,關上了門。
第二十次抽完,我忘了怎麼在父母麵前期盼著他們的誇獎與親近。
第四十次抽完,我忘了在深夜等大姐加班回家。
今天是第四十九天,最後一次。
大姐破天荒地端著一碗熱粥走進地下室:
“等今天抽完最後一點,就算你還清了占用他十年人生的債。”
“以後,我們也會把你當親弟弟看。”
我抬起頭,安靜地看著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