十二歲那年,我在地下拳場看中一條瘋狗。
瘦弱的少年被打的渾身是血,卻仍撐著爬到我腳邊:
“大小姐,選我。”
“以後我的命就是你的,我會對你有用。”
我覺得有趣,把他帶回家族,印上專屬的記號。
短短十年,聞燼便從低賤的奴隸一躍成為家族二把手。
他在我身邊守護了十年,為我中彈三次,癱瘓五次。
是我身邊最忠心也最瘋的狗。
我本以為這輩子注定和他綁在一起。
直到我準備公開和他的關係時,一個清純的女孩挺著孕肚找上門:
“你每次去拜佛求子的時候,阿燼都在陪我產檢。”
“他每次碰你都惡心到要靠藥物止吐!你不知道吧,你為他跪三天台階求平安的那次,他就在隔壁破了我的身子。”
說完,女孩趾高氣揚的甩出兩本簽證。
“他已經答應做完最後一個任務就帶我走,你這種肮臟的爛貨根本配不上他。”
我笑了。
接過手下遞來的刀當場捅穿了她的肚子。
“把這個孽種打包送去聞家,祝賀他喜當爹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