婚禮上,司儀讓新郎唱一首歌送給未婚妻。
林彥深情開口,台下三百個賓客起哄鼓掌,隻有我聽出來:
那是他當年追宋念念時,在她宿舍樓下唱了整整一個月的歌。
我笑著端起酒杯,假裝不在意。
可下一秒,他對著話筒說:
"這首歌,送給今天在場的一位特別的朋友。"
"念念,今天借這個場合,我把當年欠你的歌補上,你不介意吧?"
全場哄笑,宋念念紅著臉開口:
“彥哥你別鬧了,新娘子還看著呢。”
我的手僵在半空,酒灑了一桌。
林彥的母親湊過來,語氣輕描淡寫:
"別小氣,念念跟彥彥從小一起長大,你這個兒媳婦要大度些。"
"何況你這命不好,能嫁進我們家是你的福氣。"
"往後念念常來走動,你就當多個親姐姐。"
我看著台上滿臉深情的林彥,忽然就明白了:
他不是不懂浪漫,隻是那份浪漫,從來不屬於我。
我把戒指摘下來,輕輕擱在轉盤上。
然後撥通了那個被我拒絕了七年的號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