為送夫君進京為官,我替他照顧母女,因勞累貧寒染上隱疾。
望夫十餘載,等來的消息卻是陸侍郎要納尚書府的嫡女為平妻。
聖旨賜婚,滿朝道賀,婆婆推開院門,第一句話不是安慰。
"你那三十二張織機方子,陸家要收回去,算作聘禮送尚書府。"
那是我當年陪嫁的命根子。
我拒絕後,婆婆把茶盞摔在我腳邊:
"你一個見不得人的病秧子,還想拿捏陸家?"
第二天,女兒從京城寄來一封信。
不是問候,是替她父親傳話。
"娘,爹說方子若不交,就登報休妻。”
“您體麵些,別讓我在閨學裏抬不起頭。"
我養了十年的女兒,替要拋棄我的人來割我的肉
我把信看完,遞到燭火上,看它燒成一撮灰。
三十二張方子,陸家惦記了十年。他們以為那是塊肥肉。可笑。
我讓他們連看一眼的資格都沒有。